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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持这类签证,受养人来港后不可以在香港工作

2026-06-09 王柯出国指导

昨天,有一位知友私信我问:“我现在持的是香港工作签证,太太打算申请受养人来香港,她来港之后可不可以在香港读书工作?” 其实,我很早之前有在上面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今天,我来仔细讲讲。

第一,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受养人来港?

如果保证人属于获准来港就业(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一般就业政策、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企业家来港投资、受训等途径来港)、就读(获准在香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这个2015年已经停了)、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可以申请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作为受养人来港。

说到配偶,之前不少人问我未婚夫妻关系或事实配偶关系可不可以申请受养人来港,这是不可以的。提交受养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受养人与保证人之间法律认可的合理的关系证明给入境处,如结婚证。

第二,受养人来港之后可不可以在香港读书工作?

读书的话,所有受养人在香港读书都是不受限制的,不需要事先取得香港入境处的批准。

至于工作,就要看保证人持的是什么签证了。在上面提到的几类入境计划里面,如果保证人是获准来港就读这一类,那在保证人持学生签证留港期间,受养人都不可以在香港工作,除非事先得到了入境处处长批准。不过这也没啥,等到保证人毕业拿到了IANG签证之后,受养人在香港工作就不受限制了。

剩下的那几类,受养人在香港工作都是不受限制的。

说到这,顺便来讲讲优才/专才/进修移民主申请人的受养人,是应该与主申请人一起交申请,还是等主申请人获批之后再交申请?

如果你申请优才,那当然是一起申请最好,这样你的优才申请可以加分。如果配偶有本科学位,可以加5分。然后子女,一个子女是加5分,最多加10分。

如果你申请专才,同样可以一起交申请。不过,我一般建议分开申请,等主申请人获批到香港工作之后,再申请受养人过去。毕竟专才是工作签,目的是让你过去工作,不是让你拖家带口移民的,如果让入境处“误会”就不好了。

如果是进修移民,也就是过去读个书然后转IANG那种,那就要等你拿到学生签证,办理了香港居民身份证之后,才能申请受养人过去。

嗯,今天就说这些吧,你们要是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留言或者私信问我。不过,如果你们问题比较多、比较复杂,三五句话说不清楚,那我可能就要收你们一点辛苦钱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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