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赴港生活,选择办理受养人签证还是探亲签证?
最近有不少朋友发来私信,有问到关于受养人签证和探亲签证的事情。
“2013年的时候,我和我先生申请香港优才,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当时我们还没有小孩。我们如今生了一个女儿,想让孩子赴港生活上学,孩子是办理团聚还是受养人签证,孩子能取得香港身份吗”
“我哥哥在香港工作,我想去香港,可以办理探亲签证吗?拿到签证我去到香港,可以申请香港居留身份吗?”
“我已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现在在香港生活,我爸妈年龄大了,想让他们一起去香港,也方便照顾他们,我是给他们申请探亲签证,团聚,听说也可以申请受养人签证?”
诸如这些。
可以看出,很多朋友在取得香港居留身份之后,想让亲属也来香港生活,但是不知道办理香港探亲签证还是办理受养人签证?
其实无论哪类签证,都是为了方便亲属来港,但二者确有很大的不同。本期内容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受养人签证和探亲签证。
什么是受养人签证?
受养人签证是指有意以受养人身份前来香港特区居留的人士,其申请是需要有保证人的。那么都有哪些类型的保证人可适用?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专业人士或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根据资本投资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1) 配偶,包括民事伴侣关系亦被认可;
2) 18岁以下未婚子女;
3) 若保证人属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也可申请受养人签证。
什么是香港探亲签证?
申请人的亲属在香港定居、就业、就读都可以去申请探亲签证去往香港。亲属的限定范围较为广泛: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
受养人签证和探亲签证的区别
1) 颁发主体不同
受养人签证,是向香港入境处提出申请,由香港签发。申请人在取得签证之后,还需要在内地出入境申请D类签证。若申请人有第三国的永居身份,可不用申请D类签证。而探亲签证是在内地出入境签发,获得后需按照规定出入香港;
2) 逗留时间不同
香港受养人签证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准许逗留时间一致,通常为2年。而探亲签证分为多种,有3月一次,3个月多次以及1年多次,且每次在港逗留时间不超过14天,累计在港逗留不得超过90天;
3) 取得签证之后在香港福利不同
申请人取得受养人签证的同时,是享有香港医疗、教育、工作等权益,并且在港通常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永居。但是,探亲签证是无法享有这些权利,且无相关政策获得香港永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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