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内地人考上了香港的大学,大学毕业后想在香港工作可以吗?

来源: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注1(下称「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及尼泊尔的国民。就越南国民而言,「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只适用于在香港修读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但不包括(一)相关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及(二)相关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的课程。注1:非本地学生指持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来港就讀的人士。申请资格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类别。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 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他们便可留港1 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受养人的入境安排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来港就业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特区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或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注2,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及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 上一篇: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考国内的研究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