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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香港永居身份后离开香港,会导致永居身份被取消吗?

2026-06-10 王柯出国指导

先上个图,告诉大家什么人可以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资格”

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

然后回到题主的问题,拿到永居离开香港,永居身份会不会取消?

原则上,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居民不会丧失永居身份(自己去取消中国国籍的另当别论);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居民,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就会丧失永居身份:

1.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2.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上述第(1)项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岁的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或年满21岁前任何时间,他/她的父亲或母亲已享有香港居留权: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或你在年满21岁时,即不再是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你必须以个人的实况符合上述(1)项指定的条件,才可成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条件,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核实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年月日或该日以后

3.《入境条例》附表1第2(a)至2(e)项的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如果你在取得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居留权及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4.在1997年7月1日或该日以后上述第(3)项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岁子女,但该子女出生时必须在任何地方(包括香港)均无居留权(根据本条规定取得的居留权除外):如果你在取得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居留权及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或你在年满21岁时,即不再是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你必须以个人的实况符合上述(1)项指定的条件,才可成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条件,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核实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5.在1997年7月1日以前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中国籍人士:如果你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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