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申请赴港,应该申请受养人还是办理单程证或探亲签注?
这段时间一直在日本,大家都知道,日本的疫情挺严重的,我也出不去,干脆就来跟你们唠嗑了。前几天吧,有一位通过申请优才受养人赴港的朋友找到我,说太太和孩子已经续签了,但自己的签证过期了,没续签上,现在去不了香港,问这种情况申请夫妻团聚可不可行。
我不知道他是看了什么文章觉得自己得申请夫妻团聚类单程证过去香港,但我想说啊,通过受养人签证去香港的朋友,如果你的受养人签证到期,完全不需要申请单程证赴港,你可以再次提交受养人申请,然后拿受养人签证赴港。即使后面保证人永居了,受养人也可以继续以「受养人」身份续签下去。
嗯,既然说到了亲属申请赴港这个问题,下面我就来说说和这个相关的受养人签证、探亲签注、单程证,它们之间都有什么不同。注意了,只针对内地的朋友。
一、受养人签证
根据香港入境处规定,受养人申请是要求有保证人的。保证人一般是获准来港、就读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其合乎资格的亲属(一般指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申请以受养人身份赴港定居。
当受养人申请获批后,入境处将会给申请人签发进入许可标签(俗称“粉签”)。受养人粉签上的准许逗留期限一般视保证人的准许逗留期限而定。申请人可凭进入许可标签及其它所需资料前往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逗留D签,然后入境香港激活进入许可标签,预约并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
在这之后,受养人如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二、探亲签注
根据国家规定,内地居民如果需要探望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可以向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探亲签注”赴港。要特别说一下的是,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香港探亲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种。三个月一次签证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证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一年多次签证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相比起受养人签证,探亲签注适用对象范围更加广泛,不过香港入境处是把探亲签划分为旅游签证的,所以后续是没有申请香港永居这一说的。
三、单程证
所谓单程证,官方的叫法是“前往港澳通行证”。顾名思义,这个证只能用来去香港或者澳门,不能凭其回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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