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出国指导

公务员考试资料
当前位置:王柯出国指导 > 香港身份 >

香港优才申请两度被拒,约定退费长期拖欠:一份合法协议为何沦为一纸空文

2026-06-10 王柯出国指导

一、签约履约:全额付费、全程配合,所有约定清晰可依

2027年1月19日,北京某公司与广州某格盛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香港优才计划申请委托服务协议》,该合同经契约锁平台签署,并有《电子文件签署全流程存证报告》完整记录,身份核验与签署流程规范,文本未被篡改,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指定人员高某提供两次香港优才签证申请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学位提升服务费90000元、香港签证服务费26800元,合计116800元,需签约当日一次性付清。

甲方当日便足额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国某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同形成完整凭证,证明甲方已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协议第五条第2款明确退费规则:两次申请均拒批,且甲方与高某无违约、无材料虚假、无配合不到位情形的,乙方在收到拒批公函电子版后20个工作日内,扣除64800元,退还剩余52000元。条款边界清晰,责任明确,是双方必须遵守的核心约定。

履约过程中,高某全面、真实、及时提交全部材料,积极配合流程,无任何违约行为,完全符合退费前提。乙方依约递交两次申请,均被正式拒批,协议约定的两次机会已用尽,退费条件百分之百成就。然而乙方并未按期退款,反而开始无故拖延。甲方多次友好催告,乙方却单方面提出将退费延至180个工作日,甚至提议分期退款,强行转嫁责任。

更不合理的是,乙方还出具《服务终止确认书》,将退费时间拖至2027年6月30日,附加保密、禁言、撤诉等苛刻条款,并设置高额违约金,意图限制甲方维权。这些做法均无合同依据,违背公平与诚信,让正常的服务合作,逐步演变为侵害委托人权益的违约事件。

二、催告无果:书面函件正式送达,违约状态持续扩大

多次线上沟通无果后,甲方依据合同、付款凭证、拒批结果及沟通记录,正式发出退费催告函,明确指出乙方已构成严重违约,要求其在收函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2000元,并告知逾期将通过合法途径追索违约金、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等全部损失。函件内容严谨,完全以事实与合同为依据,无任何夸大表述。

甲方通过中国某政特快专递将催告函寄至乙方注册经营地址,快递凭证完整记录寄递与送达信息,形成合法有效的送达证明。按照正常商业逻辑与合同规则,乙方收到催告后应立即履行退费义务,但现实是,乙方依旧无动于衷,持续拖延、回避、敷衍,违约状态不断扩大。

从2027年1月付费,到两次申请被拒触发退费,再到2027年书面催告送达,时间跨度长达两年多。甲方与高某无任何过错、完全履约,却长期无法收回应退款项;乙方收取全额费用、完成服务流程、退费条件明确成就,却长期占据应退资金,拒不履行义务,让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形同虚设。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