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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优才DIY,如果不想单位知道,如何提供工作资料?

2026-06-10 王柯出国指导

很多人在准备优才资料的时候,很容易遇到的阻碍就是,无法准备入境处想要看到的工作资料。

#01「 推荐信无法盖章 」

入境处最想看到可以用来证明你工作能力的资料,就是雇主推荐信签字+单位盖章,这个推荐信还需要有公司的抬头。

听到这个很多人会觉得,不想和单位说明,那我是不是就申请不了了?感觉如果被单位知道了,就好像在表达自己有离职倾向,所以很多朋友都有很大的顾虑。

请不要因此就望而却步,并不是完全没有解决的办法。

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无法走关系拿到单位盖章的,我们都是建议大家,可以找个同事签字+补充提供盖章的在职/离职证明文件,很多人就会有疑问,那如何证明推荐人就是我的同事,入境处有没有背调的过程。

大家尽管放心

这个我们根据过往的经历,暂时没有背调的过程,但是大家也不要因此就想着走捷径,伪造同事的签字,这种被入境处查出来,是犯法的直接坐牢。

无论如何,雇主推荐信都是必须提供的。入境处在申请指南里面已经有很明确的提出,现在新的系统里面也明确说明,雇主推荐信是非常必要的材料,你需要用它来证明过往的工作业绩成果。

#02「 赴港居留同意书无法盖章」

除了雇主推荐信无法盖章,很多人担心,赴港居留同意书也无法盖章,是不是就无法递交申请了。

其实这里有误解,入境处并没有要求在递交优才资料的时候,就必须提供赴港居留同意书,这个部分,是针对高才通的。优才计划申请阶段则不需要提供。

如果大家能够提供、想要提前提供,也可以。因为这也算是一个向入境处表达【真诚】的途径——原来的单位都同意你去香港工作生活了,入境处很乐意看到这种讯息。

但如果在资料准备阶段暂时还不想提供赴港居留同意书,先不提供是完全没问题的,大家尽管放心去准备资料。

#03「 社保+劳动合同是必须的嘛? 」

有很多朋友也有疑问,现在系统改版了,那么,还需要提供,社保记录跟劳动合同嘛?

无论系统是不是改版,都不需要提供社保记录跟劳动合同,除非是写了雇主推荐信,且过往的工作单位或者现在的工作单位无法盖离职/在职证明文件,才需要考虑加入这个社保记录跟劳动合同。

但是可以实际跟大家讲,目前来说,这两个材料不属于入境处很认可、有限考虑的范围。

雇主推荐信永远是优才工作证明中,可信度最高的材料。这个部分的文书,也是为数不多可以有修改润色空间的,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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