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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收居民如何申请?

2026-06-10 王柯出国指导

如何在内地香港双重税收居民身份中,争取香港税务居民(只在香港交税)?“加比原则”解析

“内地户籍没注销,香港工作满180天,我的工资要按内地45%税率缴,还是按香港16%薪俸税缴?”

“明明拿了香港永居,怎么被税局认定为内地税收居民,还要补缴全球所得的税款?”

对跨境工作生活的人来说,这种“双重身份”带来的税务困惑,往往比想象中更棘手。

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就藏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里的“加比原则”中。

今天一文带你搞懂什么是“加比原则”,教你合法合规争取香港税务居民身份。

香港税收优势分析

香港的税务制度以简单、低税率和属地原则为特点,面向个人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薪俸税和物业税。

利得税:是香港地区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约占各项税收总额的 45%。适用于在香港经营业务的法团、合伙企业及个体商户。税率采用两级制,法团首 200 万港元利润适用 8.25% 的税率,超出部分按 16.5%;非法团首 200 万港元利润适用 7.5% 的税率,超出部分按 15%。

薪俸税:任何在香港任职、受雇或领取退休金的个人,必须缴纳薪俸税。收入包括薪金、工资、酬金、假期薪资、佣金、花红等。

物业税:向在香港拥有物业并出租的个人或公司征收。税率为租金净额的 15%,计税依据是应评税净值,即(全年租金收入 - 差饷)×80%,其中 20% 是标准扣除用于维修及管理成本。

印花税:涉及在香港的不动产、证券、票据以及其他应税的凭证,在签订时必须缴付印花税。纳税采取按定率或定额加贴印花的方式。

消费税:针对特定商品如烟草、酒精及燃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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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双重税收居民“?

先明确一个前提:为什么会出现“双重税收居民”?

先来看看内地和香港对于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内地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1、在中国内地境内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内地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停留当天满24小时计入天数)

香港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1、通常居于香港的个人;

2、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注:不满24小时,也算1天)

3、在香港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而通常在香港进行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比如,内地户籍的李先生,香港工作全年住200天,既符合香港居民标准,又因内地户籍被视为内地居民,双重身份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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