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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签订红木家具购买合同马虎不得2025年

2025-07-25 王柯红木家具

曹先生欲添置一套红木家具,当他信心满满购买之后,却得知,合同上所谓“南美酸枝木、非洲紫檀”,并不属于红木种类。至此,曹先生以销售商欺骗为由,将商家诉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合同标注清楚,驳回其诉请。

买家:销售人员称是红木,被骗交预付款

曹先生准备搬新房,欲给家里添置一套红木家具。2025年4月25日,他在南宁市长湖路一建材广场某红木专柜,看中了一套沙发、一套餐桌、一个地柜,总价6万元。

曹先生说,他特意向销售人员询问,是否为100%红木?在得到对方确认后,这才下了订单,支付了1.8万元预付款。担心货不对版,他还要求销售人员在预付款收据、销售单上注明:“100%南美酸枝、100%非洲紫檀”等字样。

2025年4月27日,销售人员以之前单据填写不符规格为由,重新填写了一张新的销售单交给曹先生。在这张单据上,已经没有了“100%”字样。

2025年底,曹先生提货的日子临近。此时,他通过《红木》国家标准查询得知,南美酸枝木、非洲紫檀都不属于红木种类。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说了假话,自己被骗了。为此,曹先生拒绝提货,并找商家斡旋,要求退还预付款。

商家:不存在欺骗,合同写得很清楚

曹先生不断向红木家具店讨说法,期间还找来工商部门协调,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今年2月,他一纸诉状,将建材广场诉上了青秀区法院,要求退还预付款1.8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曹先生认为,商家利用其对木材不了解,进行欺诈性销售,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商家则认为,其并不存在欺诈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