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

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3日印发了《关于选拔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正式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17时前通过指定方式报名。
通告明确了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向、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事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综合管理3个专业,面向税务系统内外选拔110人。各专业具体情况为:税费业务专业选拔学员70人,税务系统内64人,税务系统外6人;税收信息化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15人;综合管理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5人。
根据通告规定,本次选拔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预录取成绩占50%,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占25%,工作能力评估成绩占25%。综合评价选拔期各个环节的表现后,正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9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通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选拔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5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2025年全国税收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二、培养方向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置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综合管理3个专业,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4人,税务系统外6人;副处级以上干部80人,正科级干部30人。具体选拔方向为:
税费业务专业设税政管理、社保非税管理、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4个方向,共选拔70人(含正科级干部19人),其中,税务系统内学员64人,在社保非税管理、税源管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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