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本次招聘单位包括省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市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县级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45个,所需经费均由财政拨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所公布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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