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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优才计划,如果主申请人申请得到永居,是否孩子可以也获得永居?

2026-06-09 王柯出国指导

香港优才是一人通过全家获批,也就是配偶和子女会作为受养人一起获得合法逗留香港的签证。而要转为永居的话,无论是采取哪种来港方式或身份,申请人都需要住满七年才能符合申请要求。也就是说,主申请人拿到永居的话,受养人能以此关系获得合法的香港逗留签证,但要转永居的话,得靠自己。

关于如何判断是否是在香港居住,官方有明确的说明:“只要你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入境处所说的"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居住在香港”。有的朋友误以为“连续通常居住”是不间断地在香港居住,在拿到永居身份之前,除了香港,哪里也不能去。但其实,香港优才计划要求的“通常居住” 并不苛刻,绝大部分的申请人都能满足。即使长期不在港居住,七年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时,只要能证明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即可。

入境处关于申请永居的条件是针对个人,而不是家庭的,需要申请包含的每个人都独立满足了“连续通常居住”满7年,个人才有资格申请转永居。入境处是怎样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通常居住于香港”的续签条件的呢?一般情况下,入境处会根据以下因素来考量:

l 申请人离港的原因、时间及次数;
l 申请人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l 申请人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l 申请人的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住生活的所在地。

即使长期不在港居住,七年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时,只要能证明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即可,孩子也是一样的道理。

@William话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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